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14浏览次数:481

各基层工会: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全面促进工匠人才技能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人才集聚、创新集智、技能传承和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教职工积极投身技能提升和技术创新实践,大力推进系统工匠人才和“师带徒”队伍建设,助推学校创新发展,根据《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 “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 〔2021〕20号)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开展“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优秀工匠人才” “师带徒”标兵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执行(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1.基层工会推荐。各基层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于10月29日前,向校工会各项至多推荐一名候选对象,并将候选对象审批表、汇总表、证明材料(材料数量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报送至校工会(办公楼30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hhdzk@163.com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及公示。校工会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评审,各项评选出1名候选对象,并公示。

  3.结果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校工会上报候选对象(各一名)至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66033 13781270789

  附件: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创新工作室、选树优秀标兵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


校工会

2021年10月14日